一、旅程說明:
二、收費方式:
三、申請說明:
預訂旅程六十日前取消預訂,將扣除1000元作為處理手續費後退款。
(舉例說明:預訂2018年4月30日的旅程,於2018年3月2日前取消預訂,將扣除1,000元作為處理手續費後退款。)
l 預訂旅程三十日起至五十九日前取消預訂,將扣除50%訂金作為處理手續費後退款(扣除手續後,依四捨五入計算至元)。
(舉例說明:預訂2018年4月30日的旅程,於2018年3月3日~2018年4月1日間取消預訂,將扣除50%訂金作為處理手續費後退款。)
l 預訂旅程七至二十九日前取消預訂,將扣除70%訂金作為處理手續費後退款。
(舉例說明:預訂2018年4月30日的旅程,於2018年4月2日~2018年4月24日間取消預訂,將扣除70%訂金作為處理手續費後退款。)
l 預訂旅程當日至六日前取消,訂金將不予退還。
(舉例說明:預訂2018年4月30日的旅程,於2018年4月25日~2018年4月30日間取消預訂,則沒收全數訂金。)
訂金返還方式:扣除處理手續費後,依四捨五入計算至元。
四、注意事項: